【脑科科普】癫痫药物治疗有何原则?如何减少副作用?

  癫痫未确诊前或仅发作1次,可以继续观察,不要开始应用抗癫痫药。癫痫的诊断和治疗应在专科医生指导下进行。抗癫痫药物应根据发作类型用药,不同的抗癫痫药有不同的抗发作机制,因此某种抗癫痫药只对某一种或某几种发作类型有效。

  1、癫痫药物治疗的一般原则

  1)单一药物治疗原则

  单药治疗已是国际公认的用药原则,单药治疗至少有65%以上的患者可以控制发作。

  单一药物治疗优点

  ①避免药物间的相互作用;

  ②不良反应少而且容易明确;

  ③依从性好;

  ④费用少;

  ⑤可以提高生活质量。

  2)联合用药原则

  一线药物应作为抗癫痫药使用。一线药物包括丙戊酸钠、卡马西平、苯妥英钠和苯巴比妥等。当一线药单药治疗失败时,可选用2个甚或3个一线药物联合治疗。一线药联合治疗不能满意控制的患者很少,约5%。对这些少数被称作耐药癫痫或顽固性癫痫或难治性癫痫患者,可选用二线药物与一线药联合应用或替代一线药单独使用。

  3)癫痫药物治疗长期原则

  用药为了保持稳态有效血浓度,发挥较佳治疗,应长期规则用药。抗癫痫药治疗失败多是因用药不合理和不正规所造成,有条件时应测定所用药物的血浆浓度以确定。

  抗癫痫药的应用需从小剂量开始,逐渐递增,一般约需时1周方可达到有效的血浆药物浓度。应用抗癫痫药应了解较基本的药代动力学特点,包括半衰期、有效浓度范围、达峰浓度时间等,这些与治疗、不良反应有密切关系。每次用药间隔时间应短于其半衰期,否则难以达到稳态有效浓度。只有用药时间超过5个半衰期才能达到稳态浓度,发挥较大治疗。

  判断一个抗癫痫药是否有效,需要观察5倍于过去发作平均间隔时间,如患者每月平均发作2次,至少应观察2.5个月。

  儿童、老年人和孕妇以及慢性疾病长期应用其他药物的患者,在选用抗癫痫药和使用剂量时,应按具体情况确定。随时观察和定期检测患者对药物的耐受性和不良反应,并作出相应的处理。

  2、服用癫痫药如何减少副作用?

  几乎的有效的药物都有副作用,癫痫的治疗用药也不例外,主要分三类:

  1)类的副作用与个人的特异体质有关

  过敏反应,很少发生而几乎任何一种药物都可发生。大部分发生在开始服药的第二、三周,少数发生于其它时间。病人身上出现红疹子,四肢、躯干或脸上都可能发生,而且会痒。一旦出现这种过敏反应,应立即停药并找医师,改用另外的抗癫痫药物,如果疹子出得很厉害,医师会给予适当的治疗。

  2)第二类的副作用与剂量有关,会引起昏睡、嗜睡的作用

  抗癫痫药物只要大量服,大多可能引起昏睡,只是有些比较容易发生而已,大部分的药在减量后可使嗜睡现象减轻或消失;有些嗜睡消失后再慢慢加量;或一开始由小量逐渐增加,就不会发生嗜睡现象;有些则减到不嗜睡的剂量时,无法控制发作,则应考虑忍受轻微的副作用或改服他种药品。大量中毒的话,则可能使病人昏迷不醒,需要紧急送医。

  3)第三类的副作用是有些药对某些人可能破坏内脏功能

  尤其是对肝脏,肾脏或骨髓的造血功能的破坏,因此服用此类药物的病人,必须定期作肝功能,肾功能或血球数的检查,当自己发现异常情况,更应该赶快找医师检查。

  西南脑科医生提示:癫痫病人在用药期间,必须定期复查,在刚开始的1个月内较好每周复诊1次。若发作控制满意,且无明显药物毒副作用,以后可间隔1~2月复诊1次,若在此期间病情有变化或出现毒副作用,即应随时复诊。如果药物治疗长期无效,也可以考虑手术治疗。癫痫患者较好到正规医院检查一下或咨询热线:028-68760707具体了解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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